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发展误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发展误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经历过对你职业最深的误解是什么?
先说下职业。
我是个程序员,虽然现在不写代码了,但是我依旧将自己定位为程序员。
然后,我身边的所有非互联网职业的人,对于程序员的最深的误解就是:
程序员会修电脑
程序员会配电脑
程序员会优化电脑
程序员能够到账号
程序员能够黑网站
程序员可以冲会员不给钱
最深的误解就是原先我的工作是国企的一个小分公司,周围人以及我自己都以为我是国企,可是我们的待遇跟总公司差的很多,比方说总公司不怎么加班,而我们却要没日没夜的赶工。
以后进一家企业,不会因为他的总公司多荣耀就想进去工作了,因为总公司有的一些***,子公司是享受不到的,只是说起来比较有面子,别的真心没有想象中的好。
还有就是大公司稳定,小公司不稳定。这句话过了这些年我只信后半句,因为现在大公司也不不稳定了。现在社会一个变故可能就会职位不保,已经不是以前那样吃稳定饭了,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外国一个新闻播报者突然拿到电视台即将停播的消息后瞬间落泪,所以一个人的工作从来不会稳定,时刻准备着接受变故。
有人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是对律师这个职业的最大的误解。
很多人说这个话的时候,是朋友之间在开玩笑,其实这样的话在刺痛每一个现代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和对方律师,和对方当事人处理好关系,不对抗,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保留与对方的交流通道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更好地促成这个案子的解决。这是一个律师有经验的表现。在这个过程中,绝对不存在向被告收钱的问题。
吃了原告吃被告,是对中国古代讼师的一种画像。这种人活动于原告与被告之间,拉拢判官,混淆黑白,损害双方的利益,操纵诉讼,令人发指,鱼肉人民。
在市场经济中,律师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为一个商事主体的律师当然知道,诚实信用是一个律师致力于市场的根本;离开了这个市场的根基,律师就会淹没于市场的大海之中,葬身于大海中。 律师自然不会去做这种为自己挖掘坟墓的事情。
“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样的话,深深地玷污了律师这个职业的金字招牌,我们所有律师都不能接受。
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有哪些?
职中毕业生以他们的专长在岗位上做出了不凡的业绩,在人生道路谱写了精彩的篇章。他们向社会证明着,职业教育同样是一条成才之路。近几年职业教育招生出现了低谷,究其原因,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锐减外还有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经济的腾飞离不开千百万技术精湛的大国工匠,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当前,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凸显。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发展,更大规模地培养[_a***_]技术技能人才,以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我国传统教育观念中,一个人是否是“可塑之才”,只有一个尺度,就是文化课的考试分数。分数高就是好学生,分数低就是差学生。至于是什么原因使学生在分数上出现了差异,很少有人从根本上去探究原因。现代教育理论认为,人的智能结构、智力类型是不同的,因此决定了其成才的目标、方式和途径的不尽相同。然而,在不少普通中学的教育中,应试的教学目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只适应了具有抽象思维倾向的学生,而忽视了具有形象思维倾向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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