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第三届律师职业发展大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第三届律师职业发展大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提问律师天团#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义务服从吗?
谢谢朋友邀请。
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就是个伪机构,里面的管理人员,一般都与开发商有着说不清楚的关联。一般的小事情,他们可以帮你说话。但是,如果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比较多,业主大会就会乱成一团。虽然有规定说,业主有义务服从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但那也要在合理范围内。因此,是否服从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还要看具体情况怎么样再说。
房子都这样了,不给修,还要物业费?
我国《物权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规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自治权的主要机构,一些重大事项都可以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主任、委员人员变更都应当依法到***主管机构备案,备案机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义务服从。
人多了分群,很多小区就会出现“左派”“右派”的问题。有时候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意见截然相反吵得不可开交。但吵归吵闹归闹,只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一旦通过合法决议,业主就必须服从。
这就出现两个问题:
1 如果你与另一派的意见截然相对,怎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就要在业主大会召开前或者委员会选举前,充分拉人团结人,壮大你方的力量,争取你方意见占上风,选出你方意见为代表的委员会成员,保证所推出的决定有利你方。所以业主大会的召开,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国人往往办事的时候没人关心,一说交钱就开始跳脚的,要充分考虑到。
2 业主大会一旦决议,别管你参没参加,你已经没有发言权只剩执行权了。所以,国人常说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业主管理委员会这块,还是建议大家积极参与。决议前可能觉得没你啥事,但一旦决议了需要缴费了,那可就牵扯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
3 什么时候可以拒不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决定?只要合法你必须执行,只要没有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你就必须执行。如果真的受到侵害,那你只能去打官司!去人民***,请求撤销相关决定。《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及《物权法》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综上,业主有义务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但是,如果业主觉得业主大会作的决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申诉予以撤销。
一般情况下有义务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业主有权选择物业公司,并且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业主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更换。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来选择物业公司,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自治权的主要机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对于业主大会的决定,全体业主都要服从。
特殊情况下,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抗辩的权利。例如和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等,相关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大干境界,各行事企,多硬规定,不敢瞎说。尤其正误,仍很难分,困求多元,没法共新。物管业主,没具体事,决定服从,没法给答。只能建议,有些原则,共同商讨,互益解决。以上均属,个人瞎掰,仅供参考,我谢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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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第三届律师职业发展大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第三届律师职业发展大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